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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苏泊尔杯”台州市象棋比赛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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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 “苏泊尔杯”台州市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、比赛时间和地点 二、主办单位 台州市体育总会 三、承办单位 台州市象棋协会、玉环县象棋协会 四、参赛项目 团体赛、个人赛 五、参赛单位 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组队,每队可报领队1人,运动员组4人,领导组(县处级领导干部)名额不限,特邀台州市象棋之乡临海上盘镇参赛。 六、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须是台州户籍。 七、比赛办法 (一)比赛执行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。 (二)电脑积分编排赛9轮,每轮实行35分+5秒,超时判负;领导组根据人数,决定比赛办法。 (三)团体成绩由运动员组4人、领导组1人计算,个人名次分相加,多者在前;如积分相同,按照个人名次在前者列先。 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 (一)团体录取前四名,奖金分别为:第一名3800元,第二名2800元,第三名2100元,第四名1600元。 (二)运动员组个人录取前十二名,奖金分别为:第一名2800元,第二名1600元,第三名1200元,第四名1000元,第五名800元,第六名700元,第七名600元,第八名500元,第九、十、十一、十二名各300元。 (三)领导组另行录取和奖励。 九、报名与报到 (一)报名:各参赛单位人员名单请于2月8日前报台州市象棋协会胡洁,电话、微信:13738551916。 (二)报到:请各队于2月18日上午8:30前到玉环大酒店报到,9点正式比赛。 十、经费 各参赛队车旅费和人身保险自行负责,其它由大会负担。 十一、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 |